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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信用再担保体系公约
作者:admin  发布日期:2013.04.26
   我们即将步入“十二五”时期,江苏经济正加快转变发展方式,朝着全面实现小康、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;中小企业日益发展壮大,日益成为推动江苏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强劲动力。江苏省信用再担保体系将坚持以搭建服务平台、服务中小企业为宗旨,统筹资源、发挥优势,密切配合、形成合力,促进全省广大中小企业健康发展,服务全省经济转型升级。为此,经江苏省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发起,各主办与承办担保机构积极响应,共同缔结如下公约。

    第一条坚持完善体系。面向中小企业,延伸服务网络,贴近创业一线,加快推进“江苏特色”再担保体系建设,提升全行业整体素质和服务功能。

    第二条坚持服务为本。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公司发展战略,贯穿于企业经营发展的始终,拓展业务,创新服务,不断提高服务中小企业、服务“三农”、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水平。

    第三条坚持政策导向。以国家和省金融政策、产业政策引领企业的市场化运作,紧紧依靠各级政府,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充分发挥担保、再担保资金和信用资源对地方经济发展、结构调整的杠杆作用,扩大担保、再担保规模,提升担保、再担保行业影响力与带动力,为江苏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多作贡献。

    第四条坚持创新发展。发扬创新精神,用新思路、新方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,用新产品、新服务满足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,努力打造诚信、专业、高效、创新的再担保品牌,实现与中小企业共成长、共发展。

    第五条坚持信义立业。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对逾期担保贷款,按合同约定主动承担责任、实施代偿。自觉维护再担保体系声誉,共同抵制不诚信行为,树立担保业良好形象,增强再担保体系公信力,在“诚信江苏”建设中争作表率。

    第六条坚持防范风险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,与战略合作银行紧密配合,严防担保贷款风险。加强内部控制,完善公司治理结构,规范决策程序,健全各项制度,建设合规文化,做到规范操作与热情服务相结合,控制风险与提高效率相一致。

    第七条坚持守法经营。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担保、再担保行业管理规定,遵守再担保体系认定机构合作协议,严格自律,依法经营,在规范中发展壮大。

    第八条坚持规范从业。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教育,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努力提高员工从业素质,弘扬忠于职守、勤奋好学、作风正派、务实创新、团结协作、优质服务的职业精神。

    第九条坚持合作共进。建立长期、稳固、高效的合作机制,着眼于增强再担保体系整体功能、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形象,加强合作,互利互惠,共同发展。开展合法、公平、有序的行业竞争及行业互助,坚决抵制任何损害行业整体利益和形象的行为,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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